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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经贸学院第五届“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的通知
日期:2019-05-15 00:00:00  发布人:经贸学院  浏览量:577

经贸学院全体教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活动方案》、《关于举办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经贸学院组织师生积极参赛。经过一个月的筹备和院级初赛,有20个赛项进入院级决赛,现定于2019年5月21日举办经贸学院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为确保比赛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赛项目

共有20个参赛项目,见附件1。

二、决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5月21日下午2:30。

地点:第一组厚德楼406,第二组厚德楼407。

5月21日中午1:30,在厚德楼406、607决赛参赛项目负责人抽签确定各项目比赛顺序,拷贝路演PPT。

三、参加人员

大赛评委(含企业导师)、指导老师及参赛选手。

四、比赛规则

现场参赛(路演)包括两个环节:

一是参赛团队现场创业项目陈述(5分钟,含产品实物展示)。该环节时间仅剩一分钟时工作人员进行举牌提示,时间到时工作人员口头提示。

二是回答评委提问(3分钟)。

大赛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评分标准(见附件2),其中创新性40分、团队情况30分、商业性25分、带动就业前景5分,总分100分,其中企业导师分数占50%,其他评委各占10%。

五、奖项设置

1.院决赛结束后,现场公布获奖名单,并颁奖。

2.每场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本次比赛一等奖的项目将直接报送参加校赛,其他选送校赛的项目将由创新创业工作组评审决定后公布。

 

附件1:经贸学院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参赛项目汇总表

附件2:“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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