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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2019级新生转专业的暂行规定
日期:2019-04-16 00:00:00  发布人:经贸学院  浏览量:658

各院(部)、处、办:

为加强规范办学,使专业人才培养适应产业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最新文件精神,2019级新生转专业事项作出如下规定:

一、鼓励学生转入软件信息专业群、先进制造专业群、创意设计专业群等学校十三五期间重点打造的专业群。

二、各专业通过转专业净增的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报到人数的30%,如超过,则按高考总分排名择优确定

三、五年一贯制、艺术类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四、中职类录取的学生不允许跨大类转专业。

五、其它专业学生不允许转入学前教育专业。

六、所有学生不允许二次转专业

七、如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最新转专业规定,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发布转专业规定为准。

未尽事宜,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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