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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考核认证的通知
日期:2019-03-19 00:00:00  发布人:经贸学院  浏览量:513

各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平潭县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管理,加强考评员队伍建设,确保鉴定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考核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职业范围

考评员申报的职业应在2017年国家公布的职业资格目录内考评员所持有职业资格证书名称与目录内的名称有变动的,可按对应的新名称进行申报,每人限报一个职业,职业名称对照表见附件3附件5)。

二、申报条件

(一)考评员

参加考评员考核认证的人员必须掌握本职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申报考评职业高级工职业资格,且持有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6年以上;

2.持有申报考评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持有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可申报相关考评职业;

4.具有其它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且持有本职业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5.我省未开展鉴定的职业,持有本职业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申报新证考评员。

(二)高级考评员

已取得考评员资格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具有丰富的实际考评工作经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考评员:

1.持有申报考评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持有申报考评职业技师级职业资格证书。

(三)考评员年龄

男:65周岁以下,女:60周岁以下。

三、培训内容

1.职业技能鉴定政策法规

2.职业分类与国家职业标准

3.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和命题技术规程

4.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

5.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

6.职业技能统一鉴定管理

7.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

8.技师高级技师社会化鉴定管理

四、培训方式

考评员登入福建职训在线(http:∥www.fjvtc.com), 在右上角点击“注册——用户名注册”,完整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注册成功后,选择“2019年福建省考评员培训”课程,进行在线学习(在6月10日之前完成在线学习及考试)。

五、有关要求          

(一)初次申报考评员与高级考评员须填写推荐鉴定站及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盖章的《初次考评员申报表》或《高级考评员申报表》一式二份,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及专业技术职称与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近两年内免冠同底一寸照片三张,高级考评员还须提交原考评员证卡复印件一份。

(二)各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应对参加考核认证的考评员资料进行审核,并于4月22日前将申报汇总表及个人资料邮寄到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培训科。联系电话:0591-87519908,邮箱地址:pxk_87519908@163.com

(三)初次考核认证与升高级的考评员经各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鉴定现场相关职业见习并确认(具体工作由各地市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合格后,于8月15日前将《考评人员鉴定现场见习表》(附件4)提交给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六、考核与发证

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准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证卡。

七、收费标准

根据闽价费〔2017〕279号文件收费标准,考评员资格考核认证费400元/人次。

 

附件:1-1.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初次考评员申报表

1-2.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申报表

2-1.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初次考评员申报汇总表

2-2.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申报汇总表

3.职业名称对照表

4.考评人员鉴定现场见习表

5.申报职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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