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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 经贸学院关于教学质量优秀奖听课的通知
日期:2019-03-04 15:23:51  发布人:经贸学院  浏览量:465

一、开展形式:请全院教职工开展听课工作。本学期专任教师听课不少于4次,教研室主任和辅导员听课不少于6次。听课完填写“(定稿2019版)厦门兴才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教学质量评价表可以到秘书室领取,也可以从经贸学院QQ群下载打印)。

二、听课时间:2019年3月11日-5月15日

三、听课要求:

(一)为了保证教学质量评价表的时效性和真实性,请听完课后当天就把听课表交给秘书助理叶秋香。

(二)专任教师采取A听B、B听C、C听D、D听A的原则(但是不能互听:比如A听B后,B不能听A)。

(三)每位专任教师需听其他4位不同教师的课,优先听自己所教的课程,优先听本教研室教师的课,每位老师至少被听4次课。

(四)辅导员听自己所带班级的任课老师的课,尽量听不同班级、不同教师的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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