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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证书及岗前培训费用报销的通知
日期:2019-03-01 11:19:27  发布人:经贸学院  浏览量:458

校内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的安排,我处已统一领回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证书,现就领取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岗前培训费用报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3月5日和3月12日(第2-3周的周二上班时间

二、办理地点

育才楼215  人事处

三、岗位培训费用报销

1、文件依据:《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校外进修培训管理办法》(厦兴人[2013]20号)

2、报销额度:培训费的1/2

3、报销凭证:“教师资格证”或“教育管理课程进修结业证书”复印件一张、培训发票原件(反面标姓名和联系电话),报销单由人事处统一填写

4、既取得教师资格证又通过教育管理课程的教职工只能享受一次报销待遇

四、其他事项

1、为推进工作有序开展,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也可委托他人办理,逾期报销不予受理。

2、联系人:钟楠楠   联系电话:3153382

 

附:领取教师资格证人员名单

郑梦月、王晓倩、施馨、邱艺婷、韩利明、康海强、郑雅洁、张烨红、李丹、陈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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